荔枝(下稱:平臺)作為中立的網絡在線音頻平臺技術服務提供者,平臺上的節目內容由節目發布者(下稱:第三方)自主研發、并獨立運營。鑒于,平臺中的相關節目由第三方自行上傳且數量龐大,但荔支網絡作為信息存儲服務提供者無法對他人通過荔枝服務上傳、下載以及傳播的海量播客節目進行事先審查,為了建立良好的平臺秩序和保護各權利人的合法權益,根據相關法律之規定,荔枝特制定本指引,以保護權利人的合法權益。
一、流程
(一)通知荔枝
若權利人認為第三方上傳的任何節目內容侵犯其合法權益,請按以下要求提交相關材料進行投訴,通知荔枝:
權利人應向荔枝提出書面通知書【書面通知書的內容請參考附件1中給出的模板】,通知書的內容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權利人主體信息和相關材料
權利人的姓名(名稱)、聯系方式、地址及營業執照(單位)、身份證(個人)、相關授權證明等證明權利人主體資格的材料;
2、權利人要求
權利人要求刪除或者斷開鏈接的節目相關內容的準確信息(包括節目名稱、節目上傳者(昵稱和波段號)等)和網絡地址;
3、投訴的具體權利類型
權利人應在書面通知書中明確投訴的節目內容的具體權利類型,如表演權、信息網絡傳播權、肖像權等。
4、構成侵權的初步證明材料
該初步證明材料應包括:
(1)權利人擁有權利的權屬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相關有權機構頒發的版權證書、作品首次公開發表或發行日期證明材料(如作品首次公開發表的網絡地址或期刊掃描件等)、授權證明文件等權屬證明;
(2)被投訴方提供的服務構成侵權的證明:包括但不限于被投訴方提供的節目相關內容構成對權利人的版權、肖像權等侵權的有效證明材料等,如侵權截圖對比等。
5、權利人保證
權利人的通知書應包含以下保證:權利人在通知書中的陳述和提供的相關材料皆是真實、有效和合法的,并保證承擔和賠償因荔枝根據權利人的通知而刪除或者斷開有關侵權節目內容的鏈接或相關內容而給荔枝公司造成的任何損失,包括但不限于荔枝因向被投訴方或用戶賠償而產生的損失及荔枝名譽、商譽損害等。
(二)荔枝轉送
荔枝作為中立的平臺服務者,收到權利人符合本指引要求的通知書后,荔枝會盡快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處理,并在符合法律規定要求的情形下將權利人的通知書轉送給被投訴方。
(三)被投訴人反通知
被投訴方在收到荔枝轉送的權利人向荔枝提交的相關投訴材料后,若被投訴方不認可權利人的投訴,可以參照“(一)通知荔枝”中的相關指引并在三個工作日內(逾期視為同意投訴人的投訴事實)提供反通知書及相關證明材料給荔枝【書面反通知書的內容請參考附件2中給出的模板】。荔枝根據反通知情況可能會將被投訴方提供的反通知書及相關證明材料轉送給權利人,若權利人對于被投訴方的意見及其提供的相關材料有異議的,荔枝建議權利人另行通過行政投訴、訴訟等方式直接和被投訴方解決相關問題。如果權利人有新的并可充分推翻被投訴方意見的證明材料的,也可向荔枝提供。
二、聯系方式
1、將前述書面通知書、反通知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的紙質版本全部掃描后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荔枝指定電子郵箱:
投訴接收:copyright@lizhi.fm;
郵件名稱標明:“【侵權投訴】權利人(機構/老師)+事宜簡寫”。
2、通過郵寄的方式將前述書面通知書、反通知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的紙質版本郵寄至荔枝指定的以下地點:
地址: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黃埔大道中309號自編3-07A法務部
郵編:510000
三、注意事項
1、本指引中的權利人,指擁有與節目內容相關的版權等合法權益的原始所有人或經原始所有人合法授權的代理人,包括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等。
2、為了確保投訴或反通知的真實性和有效性,權利人或被投訴人的書面通知書、反通知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原則上應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應提供復印件(在復印件上應有權利人的簽章),若材料涉外的,應按照法律的規定進行公證轉遞,并同時提供相應的公證轉遞材料。
3、本指引中的書面通知書或書面反通知書,均應包括通知書或反通知書本身及相關的主體資格材料、權屬證明、侵權證明或不侵權證明等材料。
4、若權利人已經因為被投訴人提供的內容向相關政府部門或法院提起行政投訴或訴訟的,請在提交通知書時,將相關受理證明及提交政府部門或法院的證據材料一同提交給荔枝,這將有利于權利人的投訴的處理。
(完)